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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~18:0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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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1:00以前 (退房時,務必請交還房卡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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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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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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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本民宿全面嚴禁吸煙、吃檳榔、喧鬧及從事任何非法行為,請勿攜帶寵物,如發生上述事項本民宿得要求立即退房,並沒收所有房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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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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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,僅需扣除15元轉帳手續費。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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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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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擇期住宿。 |